交通信号灯俗称红绿灯,是交通信号指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道路交通的基本语言。广泛用于公路交叉路口,弯道、桥梁等存有安全隐患的危险路段,指挥司机或行人交通,促进交通畅通,避免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发生。
交通信号灯技术要求:
交通信号灯技术要求:
1)、交通信号灯系列产品及规格要求:热镀锌框架式灯杆件符合国家标准。一体化信号灯,不允许采用包箍或支架连接,以保证美观。
2)、道路交通信号灯必须符合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灯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的要求。
3)、机动车道信号灯为直径400mm箭头灯,红、黄、绿三个为一组;外壳:纯黑色,铝压铸。
5)、LED管是四元素,使用寿命不少于50000小时。
6)、交通信号灯外形应与南京市现使用的信号灯外形基本一致。外观:信号灯外壳、色片及密封圈表面应平滑,无缺料、无开裂、无银丝、无明显变形和毛刺等缺陷。
7)、道路交通信号灯的各项技术指标(如:防护等级、温度、高低温、振动、电气性能等)符合GB14887-2011的相关规定。
8)、道路交通信号灯透镜采用高透光率聚碳酸脂制造,使其在10年使用寿命期内不会明显褪色。
9)、道路交通信号灯灯壳结构要求采用铝材压铸制造,开启式;外壳表面喷塑,颜色为黑色,美观轻巧,便于维修与安装。
10)、道路交通信号灯内所有密封应采用硅橡胶材料,使其在10年使用期内在高温和低温环境下不至于出现老化和硬化现象。
11)、道路交通信号灯除电气零件外其余具有不低于10年的抗老化性能、抗腐蚀性能,在10年使用期内金属件不能出现锈斑。
12)、道路交通信号灯的附属金属结构件、标准紧固件应用不锈钢制造,以符合GB14887-2011的相关规定。一体化信号灯,不允许采用包箍或支架连接,以保证美观。
13)、道路交通信号灯出线孔应设置在灯壳的背面,并且能容纳¢20的电缆自由通过,以利于线路安装和连接其他设备,而且电缆进入口应作的刚性印刷电路板,并进行镀锡处理,镀层无氧化,焊接面加绿色阻焊层,板厚1.8MM以上。
17)、每个发光单元的引线,应采用符合国家电工标准的导线,线径不小于0.75平方毫米,红、黄、绿色的三种发光单元除回路线外应分别用红、黄、绿色的导线。
18)、信号灯具电源部分不得采用电阻电容降压的方法。
19)、 所有元器件都进行老化实验,并分别进行电参数及光参数测试。测试参数作为验收文件的一部分。
机动车信号灯是由红色、黄色、绿色三个无图案圆形单位组成的一组灯,指导机动车通行。
非机动车信号灯是由红色、黄色、绿色三个内有自行车图案的圆形单位组成的一组灯,指导非机动车通行。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由内有红色行人站立图案和内有绿色行人行走图案组成的一组信号灯,指导行人通行。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