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志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离石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对滨河南北两路安装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滨河南北两路安装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ZCCGZC-2017-182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两包,第一包:滨河南北两路安装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预算金额共计:3727770.2元。第二包:安装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监理服务,预算金额127214.5元。投标人可以对其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2、范围包括:离石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滨河南北两路安装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的要求及监理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计划工期:90天
4、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实施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证书、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第一包)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第二包)
7、具有有效期内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第二包)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所投工程要求:
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开户许可证;3、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证书、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第一包)。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第二包);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6、投标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02月27日至2017年03月03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吕梁市离石区高崖湾四巷7排2幢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20日下午15时00分
开标地点:吕梁市离石区高崖湾四巷7排2幢二楼会议室(一)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离石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地址:离石区龙山路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58-8223773
采购代理机构:吕梁市志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吕梁市离石区高崖湾四巷7排2幢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358-8223555
监督电话:0358-8232993
吕梁市志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2月27日